四川省高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今日挂牌成立
4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该少审庭也是全国范围内成立的第二家省级少审庭,除未成年人外,该庭还将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权益保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理机制。
少年法庭是指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法庭。为何要专门成立少审庭?据该庭庭长范玉介绍,过去,有关少年司法的工作分散在法院的民事、刑事、研究室等部门,无机构专门从事,无法形成监管合力。且因每个部门的指导机构不一,在工作沟通中也存在一定障碍,导致部分政策无法实现全覆盖。
少审庭成立后,将通过前、中、后端“三维共治”来解决相应问题。例如,在处理婚姻纠纷问题时,会将监管前置,向父母发布提示信息,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在未成年人已产生违法犯罪事实后,秉持“双向保护”又“宽容不纵容”原则,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还要关注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进行心理矫正及心理干预。在诉讼后,还要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下发司法建议,堵塞治理中的漏洞。
据悉,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包括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16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民事案件管辖除传统的污染责任纠纷、取水权纠纷外,还包括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及碳汇交易纠纷等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生态退出补偿引发的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管辖包括涉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及生态退出补偿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以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实习生曾令沛
编辑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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