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抢红包为何会涉赌?有群主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律师:有这4类情况需警惕
近日,湖南长沙的刘女士(化名)因参与微信群抢红包赌博,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引发关注。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微信群抢红包构成赌博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组织者被判刑。
▲创意配图据创意配图
8月20日,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均表示,正常的社交互动中,微信群内的红包发放与抢取,通常不被视为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或参与抢红包,特别是当红包金额异常巨大,或者抢红包的规则设计明显带有赌博性质时,需警惕其可能涉及的违法风险。如果被认定为赌博,普通的参与者一般不构成赌博罪,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建群抢红包或组织他人抢红包的人,可能涉嫌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女子抢红包涉赌被罚500元
有人建群“抢红包”被认定开设赌场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湖南长沙的刘女士因参与微信群抢红包赌博,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山西交城县公安局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刘女士在安某某创建的微信群中参与抢红包赌博。其赌法是:抢包人所抢金额的最后1位如果是发包人所钓数字,抢包人需向发包人赔所发红包总额的1倍到1.6倍的钱款。刘女士累计赌资达2万余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决定罚款500元。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类似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
今年3月6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发布一则类似案例。市民王女士收到一个微信好友申请,添加好友后,对方给王女士发送一个软件下载二维码,称里面每天都能“抢红包”。出于好奇,王女士下载一个名为“欢聊”的软件。注册账号后,有人便在该软件里联系王女士,并拉她进入多个聊天群。
相关聊天群里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发红包”的人为庄家,“抢红包”的人则为闲家。每次发红包,庄家会在红包封面标上一组数字:第一个数字表示红包总金额,第二个数字表示红包个数,第三个数字则为“雷”。群内人员抢红包后,金额尾数与“雷”一致的人即为“踩雷”,则要按红包总额的1.2倍返还给发红包的人。若运气好没有踩雷,抢到的红包便能收入囊中。
王女士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她明知这是网络赌博,仍被这种“赌法”吸引。从2023年12月起,王女士不断充值“上分”、提现“下分”,平均要每日充值3-7笔钱,即使支付平台提示存在转账风险,她也置之不理,最终被警方抓获。
在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则案例中,当事人三次组建微信抢红包赌博群,最终被判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4年2月2日至2月24日期间,被告人苏某某为赚取零用钱,三次组建微信抢红包赌博群,群成员由其邀请微信好友加入或由群内成员将个人微信好友邀请加入,每个群内成员达二三十人,群主为苏某某。而后,苏某某制定赌博规则,在微信群内首先发红包的人在红包上备注金额及输的数字,抢到钱数的尾数与备注输的数字相同的人,则需以红包金额的1.5倍返还发红包的人。经查实,在这期间参赌人员交易流水达54123.98元,苏某某非法获利1700余元。
最终,苏某某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
无独有偶,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一位法官撰文,提及其办理的一起类似案件。2016年8月,夏某华开设微信赌博群,使用赌博软件以抢微信红包金额来计算点数,以“牛牛”方式比点数大小进行赌博,从庄家赌资及从赢家中每局按5%抽头获利。夏某华系微信赌博群群主,负责赌博群的总管理。除他本人之外,他还邀请、招收十多人参与管理。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别占有赌博群股份或领取“工资”。2017年2月,该案案发时涉案赌资累计上千万,个人非法获利不等。最终夏某华等12人组建微信群进行赌博,被法院判决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律师说法:
如此“抢红包”,需警惕涉嫌赌博
胡永平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正常的社交互动中,微信群内的红包发放与抢取,若基于娱乐、祝福或奖励等目的,且金额在合理范围内,通常不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或参与抢红包,特别是当红包金额异常巨大,或者抢红包的规则设计明显带有赌博性质时,需警惕其可能涉及的违法风险。
胡永平表示,普通的参与者,一般不构成赌博罪,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建群抢红包或组织他人抢红包的人,则可能涉嫌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胡永平介绍,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微信建群抢红包进行赌博活动,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无论是在人员规模、公开程度、获利途径和方式、专业化程度上,都与网络赌博中的开设赌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建群抢红包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同样表示,微信红包本身是一种社交和娱乐方式,但当其被用作赌博工具时,便可能触犯法律。微信群抢红包是否构成赌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营利目的、组织性规则、赌资规模及参与者的认知。
刘凯介绍道,具体来说,一是营利目的,如果微信群的抢红包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即群主或组织者从中获利,行为就构成赌博;二是规则的组织性,群内是否存在明确的赌博规则,参与者是否需要遵循这些规则进行游戏;三是赌资的规模和频率,抢红包的金额和频率也会影响是否构成赌博,如果参与者的赌资累积较大,且频繁进行此类活动,容易被认定为赌博;四是参与者的认知,参与者是否清楚自己参与的是赌博活动。
红星新闻记者祁彪
编辑郭庄责编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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