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租个抵债房开茶楼,遭强制腾退时仍在接客

时间 • 2025-12-02 07: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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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租房合同,交了房租,这是我租的房子!”李大春(化名)和女朋友有些激动。

这处茶楼原本是被某商贸公司用以抵偿债务,按照法定程序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兵(化名)的,但被执行人李大春自2017年10月开始一直占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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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茶楼时,仍有客人在吃饭

2018年9月6日下午13时,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茶楼执行强制腾退,经过法官释法和张兵关于占用费的让步,李大春搬离了自己的私有物品,将房屋顺利交付。

▲被执行人将物品搬离

茶楼抵债,陌生经营人无权占用

位于某小区二楼的这处茶楼的原所有权人为四川某商贸公司。2017年5月,经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案涉房屋被交付申请执行人张兵抵偿债务,2017年10月,房屋被转移登记至张兵名下。

前去收房时,张兵却发现茶楼被一陌生男子李大春占用了,但其却不能出示合法取得使用权的任何依据。面对张兵立即搬离并腾退的要求,李大春也一直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张兵于2017年12月向金牛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大春立即搬离,并赔偿非法占用房屋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

▲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劝离

2018年3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兵现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李大春占有使用案涉房屋无合法依据,应将案涉房屋腾退返还给张兵,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表面配合,强制腾退时仍在接客

在判决生效后,李大春仍然占据房屋,继续经营着茶楼。2018年4月底,张兵向金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李大春表示愿意配合搬离,但请求给予一定的时间以便另找场地继续经营茶楼。在给予足够的时间后,李大春迟迟未搬离案涉房屋,执行法官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结案

2018年9月6日13时许,执行法官带领11名工作人员及申请人共同来到案涉房屋处,到达现场时,茶楼中居然还有客人在吃饭喝茶。

“我签了租房合同,交了房租,这是我租的房子,我的损失找哪个呢?”李大春觉得自己有点委屈,不愿意承担房屋的占用费用。而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金牛法院得知,把房屋出租给他的案外人刘某并没有处分权。

执行法官在清退案外人后,向李大春释明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并组织与张兵的调解。随后,张兵表示愿意放弃房屋占用费。在执行干警和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李大春搬离了自己的私有物品,将钥匙交给了张兵,顺利交付房屋。

▲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正在上锁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陈柳行摄影报道

实习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