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完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建设
时间 • 2025-11-11 1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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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
2月14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提到,推进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销假、监管的社区矫正制度建设。
▲发布会现场
杨春雷说,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杨春雷介绍,我国社区矫正经历了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到2014年全面推进、2020年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共五个阶段。经过多年的努力,社区矫正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法律,初步确立了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领性主干法律依据的空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杨春雷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制度,构建完善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巡回检察等多维度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增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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